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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广平县:以“小调解”促进“大治理”

2025-06-13 浏览:0

近日,行政复议申请人李某将一面印有“为百姓排忧解难,做人民满意公仆”的锦旗送至广平县司法局,表达了深深的感激之情。申请人李某因不服宅基确权结果,向县司法局提起行政复议。考虑到本案当事人双方为叔侄女关系,县司法局站在维系血脉亲情、维护和谐稳定的高度,对案情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深入调解。

李某父亲于2023年去世,在遗产继承上与爷爷奶奶分割不清产生纠纷。叔叔以奶奶的名义起诉至丛台区法院,请求法院依法分割李某父亲的遗产。在案件审理期间,叔叔又把老家原属于李某父亲的宅基,通过村、镇的审核,报请县资规局过户到爷爷名下。

李某认为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侵害,来到老家广平县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,复议县资规局宅基地改名的行政行为。广平县司法局受理李某的复议申请以后,把当地村委会和李某叔叔列为第三人,通知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答复。李某的叔叔在答复书中表达了想要调解的愿望。司法局了解到申请人不想置亲情于不顾,也有调解的愿望。司法局工作人员通过对双方讲事实、摆道理、释法律,兼顾情与法理提出了最优调解方案。经过不懈努力,最终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,冰释前嫌,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协议。申请人李某撤回了行政复议。本案的成功调解,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维系了叔侄亲情,同时也彰显了行政调解的积极作用。

2024年以来,广平县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,不断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力度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采取“复议+调解”办案模式,真正以“小调解”促进“大治理”,全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。两年以来,共有8起行政复议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调解成功,占受理总量的20%,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,成为人民群众和执法机关之间的“粘合剂”,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。

供稿单位:广平县司法局

通讯员:王旭丽

本期编辑:董建兴(柏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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